访客和临时外来人员入港安全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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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热忱欢迎您来我港指导、参观、访问、交流、洽谈业务!
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是湖南城陵矶国际港务集团和长沙新港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的合资企业,是长江中游最具优势的中转枢纽港,年集装箱吞吐能力20万标箱,可为您提供及时、高效、准确的集装箱装卸、堆存、中转、冷藏、装拆箱、箱管等业务。
目前,我港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烟花爆竹箱、危化品箱等危险货物箱在港内运输及临时储存,它们具有易燃易爆、毒害和腐蚀性,具有作业风险大、难度大、危害大等特点。因此,我港被公安消防部门定位为特级防火单位。
我港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触电、溺水、交通意外及机械伤害等。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为了保证您的人身安全,预防事故发生,请您配合我港熟悉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我单位划分为办公区域和生产作业区域,进入生产作业区域(即闸口)有明显警示标志标牌,提请您注意。
二、如果您需要进入办公区域,请您接受岗亭保安的询问,配合岗亭保安的管理,提供被访问的公司、部门、被访问人员的姓名和电话,经保安电话确认无误,在您已知悉本《安全告知书》并签订安全承诺后由保安放行,但禁止进入生产作业区域。
三、如果您需要进入生产作业区域,同样需要您提供被访问的公司、部门、被访人员的姓名和电话,经我港安全监督部同意,在岗亭保安进行安全告知和登记,并签订外来人员《安全告知书》方可在我港相关人员的全程陪同下进入生产作业区域,直至您完成工作离开我港。
四、如果您前来港区开展零星业务,凡涉及直接作业环节内容(如装卸、驾驶、登高、检维修等)的,事前还应到我港安全监督部进行安全教育。事前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教育者,我港有权进行处罚。在进入港区时,必须取得我港安全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同意,进行安全告知并签订外来人员《安全告知书》后方可进入。
五、如果您前来港区内办理与我港无关的业务或经我港区上船时,请您自行购买保险,并承担相应的安全风险。出现意外情况时,我港概不负责。在进入港区时,必须取得我港安全监督部门人员同意,进行安全告知并签订外来人员《安全告知书》后方可进入。
六、为了您的人身安全及工作顺畅,进入我港,提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1、进入我港生产作业区时,请主动联系我港相关人员或出示车辆临时通行证,接受岗亭保安检查;不要穿带铁钉的鞋子或露趾的凉、拖鞋,不要擅自驾驶机动车辆进入我港生产作业区;您的车辆进入我港生产作业区域内严格按我港交通指示行驶时,应遵守相关限行、限速要求及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停车,车辆不得停靠在场、岸桥黄色警戒线内,以免发生碰撞;未经我港相关人员同意并在现场指挥,严禁车辆在我港生产作业区内横穿堆场以及无人值守方式整夜停留;
2、不要携带香烟、火种进入我港生产作业区,在我港生产作业区内任何地方都严禁吸烟;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入港内;
4、在我港内未发生火警或未经我港安全监督部人员同意,不能擅自动用港区内消防器材及应急救援器材;
5、未经我港相关人员同意,严禁登上或操作各种机械设备及擅自动用各种开关、各种阀门,触碰各类电气、仪表按钮,以免发生异常,威胁到您的安全;
6、进入我港生产作业区域,请您戴上安全帽并系紧下颌带;如我港安全管理人员提出其它劳动防护用具的穿戴、使用要求,请务必予以配合;
7、饮酒后请勿进入我港生产作业区;
8、菜、水、气瓶等物品不得在我港码头前沿吊上吊下;
9、在我港作业船舶的船员,上、下船舶时,请走搭有安全网的通道;
10、没有经我港安全监督部或生产运营部门同意时,严禁进入1#、6#危险品箱堆场和8#、9#熏蒸堆场以及未经我港安全监督部或生产运营部门同意的其它地方;
11、经我港安全监督部或生产运营部门同意后,进入我港1#、6#危险品箱堆场等易燃易爆区域,请不要使用非防爆通讯设备及携带金属物品入内;进入6#危险品箱堆场前请触摸区域内设置的人体静电消除器;
12、在我港生产作业区域内,请不要随意在堆场或作业现场穿行、逗留;
13、未经我港相关人员许可,禁止在生产区内、安全敏感区域照相、摄像;
14、如果您在我港停留期间出现异常或紧急情况时,请及时按照陪同人员或岗位工作人员的指令要求迅速疏散到安全地方远离危险地,并拨打我港应急电话:0731-88573207;
15、未尽事宜,请按照现场安排执行。热情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